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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设立专门机构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

2012-06-25

      2011年11月,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规划》,该总规划指出,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发展定位之一是建成“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示范区”、“加快平潭在经济、社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012年3月,福建省司法厅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的主题活动,并于2012年3月6日向全省律师发出《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福建省律师协会据此方案组建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

      在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倡导之下,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积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本所许秀珠和姚仲凯两位律师作为海西律师服务团省直律师分团的成员,参加了海西律师服务团的活动。

      本所翁齐斌律师承担了关于如何加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法制保障的研究任务,对如何在平潭综合试验区建立创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完成了《创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治理模式研究》的课题。该论文由福建省律师协会推荐参加于2012年18日至19日在福州举行的海峡两岸四地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人士参会的“第十届海峡法学论坛”,还参加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2年学术研讨会,并在《福建律师》杂志上发表。

      2012年6月25日,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布署和号召,对本所如何做好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门计划和安排,成立了参加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服务工作组。该工作组首批由五位优秀的专职律师组成,分别为翁齐斌、孙昱晓、黄巍、王继龙、张明仙律师,负责人为翁齐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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