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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及本所律师再获“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2-11-14

      本所及本所律师再次被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2年11月12日,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详细评查,决定授予包括本所在内的20家福建省各地市律师事务所“2010-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在评审过程中,本所再次以名列前茅的分数获此殊荣。

      此前,本所曾获得“2007-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此次评审,同时决定授予包括本所律师姚仲凯在内的50名福建省各地市律师“2010-2011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这是姚仲凯律师获得“2007-2009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后再次获此殊荣。 2012年9月17日,经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严格评查,决定授予包括本所律师姚仲凯在内的全国各省(区、市)在内的501名律师党员“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2012年10月16日,经福建省司法厅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严格评查,决定授予包括本所律师姚仲凯在内的53名福建省各地市律师党员“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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