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所与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2014-04-17


      2014年4月17日下午,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闽到访本所,本所执行人姚仲凯律师、蔡仲翰律师与柳副院长就共同建设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进行沟通交流,并举行“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协议签署暨揭牌仪式。

     今后,本所作为福建农林大学文法学院的一个固定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每学年将为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同时,学院将聘用本所的优秀律师为学院课程兼职教师。


闽ICP备08005859号-1 技术支持